資源教室管理辦法

  1. 資源教室係為身心障礙學生相關輔導工作而設立。

  2. 開放時間:
    1. 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。

  3. 設備使用規定:
    1. 使用或借用資源教室電腦、其他設備及相關耗材時需登記相關表格。
    2. 資源教室之電腦及其他設備,使用優先順序為:
      1. 特殊教育學生課業輔助學習或人際溝通之用。
      2. 協助同學工作用。
      3. 一般生在徵得輔導老師或行政人員之同意後使用。
    3. 教耗材借用以特殊教育學生優先,協助同學有相關服務需求需使用時,得與資源教室輔導員討論後使用,且應以學習資料或輔助教材為限。
    4. 使用電腦下載檔案後,應於當次離開時將檔案刪除。
    5. 書籍影片借用辦法請洽資源教室。

  4. 空間之維護:
    1. 任何人進出資源教室皆共同負有維護資源教室清潔之責任。
    2. 人物品不得散落各處,離去時應隨時帶走。
    3. 禁止喧嘩與危險行為。
    4. 請愛惜資源,毀損公物照價賠償。

  5. 違反上述規定經管理人員勸阻無效者,提報諮商中心組務會議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