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特質 | 同學能做的事 | 教師寶典 |
1.優眼視力測定值在 0 . 03 以上未達 0 . 3 或其視野在 20 度以內者,稱為弱視。
2.弱視生由於視力不夠明確,在生活中對距離的估計、物體的輪廓、細部的觀察、整體與部分之把握等,仍存有一些困難,因此,他們常會被小東西絆倒。
3.在路上行走看不到指標,與認識的人擦身而過,會引起視而不見、不打招呼的誤會等。
4.弱視生之外觀並不明顯,在行動上也不必依賴他人,遭遇困難的時候,他們不常主動請人協助,因而他們的需要,容易被人忽略。
1.在課堂上將黑板上的內容做口頭補充說明。
2.協助他們到圖書館查資料。
3.報讀課本和講義。
4.借筆記給他,讓他可以拿到資源教室來放大影印。
5.教室或寢室內坐椅用具,應有定位,若有改變,應事先告知,以免他們碰撞受傷。
6.請記住他看不見你的點頭、搖頭、招手等。
7.說話時,應先叫喚他的名字,團體中別忘了先把每個人的姓名和相對位置口頭說一遍。
8.鼓勵弱視同學參與團體活動,不要先設想他們不方便而放棄。
9.不要說 「 這邊 」 、「那邊」,改說「你幾點鐘方向約幾公尺 … 」。
1.弱視生閱讀較慢,請提早告知教材範圍及授課進度。
2.講義的字體力求端正清楚,最好能先放大, PowerPoint 內容盡可能事先印一份紙本給他。
3.依個別視力狀況及採光需要,安排教室座位。
4.避免使用肢體語言,儘量用口語指示或接觸性肢體語言來表達。
5.寫黑板時,請簡要說明內容重點,字體筆劃力求清楚 。
6.請老師允許課堂上錄音,以方便弱視生課後溫習。
7.盡可能在他面前或近距離示範。
8.如果他上課時閉上眼睛,不一定是在偷睡覺,有可能是他眼睛真的太疲倦了,須要休息一下。
9.考卷字體放大或改用口試,必要時允許他用錄音帶交報告。
10.全盲學生由資源教室轉譯點字教材,及聘請工讀生協助生活。
11.延長考試時間,必要時請監考員唸出試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