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學金自即日起開放申請
行政
公告日期:2021-09-02
【重要訊息公告】
110學年度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學金自即日起開放申請
說明:
一、特殊教育學生就讀碩士班或博士班,申請獎補助者,其109學 年度修習學分數至少12學分,且不得超過其修業年限; 大學階段申請獎補助者,其申領次數不得超過其修業年限。
二、
(1)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, 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,發給獎學金。
(2)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七十分以上,未滿八十分, 且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者,發給補助金。
三、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10/10/6(三)12:00前, 填寫申請表檢附申請表所列之證明文件至資源教室交件辦理, 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請同學檢附以下文件:
【1】申請表(如附件)。
【2】鑑輔會鑑定證明。
【3】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(應屆畢業生請附畢業證書影本。)
【4】109學年度成績單:行政大樓後門投幣機繳費印出。
【5】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非必須)。
如有問題可詢問昱岑老師(分機57266)